
在买一只板烧鸡腿堡还是买一本书的问题上,不少人对前者毫不迟疑,速食已经不像当初刚进国门时昂贵罕见,不过是饱腹之选。但当你拿起一本20块的书,买还是不买,常常会在书店徘徊十遍,没办法选择,可以去互联网书店买嘛,也可以在臭不要脸的百度文库看个大概,为何要花这个钱?这20块突然一下子有了无穷的存在感,让人很难痛下决心。
非常早之前,有一天我在书店拿着一本村上的简短集,开始犹豫买不买,直到后来猛然想到,刚刚吃完的一个冰淇淋跟它价值想当,等于我在五分钟内吃掉了一本书,我却在需不需要买这本书费时。不少状况下,你不需要把书看得非常重要,考虑它值不值,是否能证明你的品位,是否会导致无处安置的负担。冲破这个障碍,拥有些书会愈加多,旧书立刻会成为生活无可取代的一部分。
去年3月去北京,年底离开时,清点出旧书100余本,其中20来本品相破败,说明翻了又翻,剩下一大半半新不旧,还有少数连塑封都没拆。这跟女性的衣柜没不同,你穿来穿去的永远是那样几件,大多数只不过穿一穿它的新鲜劲,那些没拆吊牌的则是自己乱烧钱的明证。唯一不一样的一点是,旧衣服可以统统遗弃,女性永远不可以遏制住自己买衣服的冲动。但旧书不同,即使花不菲的快递费,它依旧是值得终身拥有些佳侣。
在书上花的时间与钱,永远不可以划入浪费的范畴。即使一本极糟糕的书,起码翻了几页后,你了解什么叫糟糕,扔掉它,烧毁它,都是准时行乐范畴,或者送它给与之合适的人,当成王八对绿豆的生活一大乐事之一。
有一个朋友,同样喜欢买书,家旧书成灾。但他十分追求品相,看白封皮的书,恨不能焚香沐浴,书买来通通用新书皮包之,讲究每一本书都散发出处女般的清香。有次不小心弄脏他一本书,叨叨扰扰再也不愿让他的书离开视线范围外。
隔了半年,我终于发现跟他已经再没联系,道不同不相为谋,书终究不过是书,有好书有烂书,好书翻到烂,是种收获感,对待烂书,虽然不需要像秋风扫落叶般残酷,也得有无情的态度,该扔该销毁,永远不需要客气。对一本参差不齐的书,你要感觉它太沉,不如撕下其中精华几章了事。它不应该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再如何说,只须能看进来其中的几章,甚至几行字,它总比你刚刚吞进来那个鸡腿汉堡来得有营养。
据了解伴随电子书的异军突起,纸质书马上成为古董。我从不相信这件事的可能性,摩挲一本旧书,偶尔翻到上次阅读时残留下的咖啡渍,划过的痕迹,你将永远怀念初读这本书时,犹如最初一段爱情般的迷人美妙。(毛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