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行时间。
像治病一样,晚治不如早治。对儿童而言,延迟几小时的惩罚基本已不可以预防相同种类错误的发生。
2.强度。
对孩子而言,不可以简单地觉得惩罚强度与抑制不好的行为的成效成正比。过轻会让孩子萌生满不在乎的油条心态,过重则容易引发其不好的焦虑及憎恨、离得远远的的反应。
3.连贯性。
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不可以有时毫不留情的惩罚,有时又视而不见,这会让孩子无所适从,错误行为也很难消除。非连贯性惩罚不会给孩子留下记忆,反而使孩子的错误行为得到强化,甚至使这类行为变成习惯,致使极端反抗未来的惩罚。
4.说理性。
只有说明道理才能达到治标又治本的彻底成效,缘由是说理不只能使孩子了解他们为何不可以做某事,同时还能使孩子了解,违规受惩罚完全是自己导致的,从而萌生自我教育、自我控制的自觉性。
最后,父母仍应该注意,惩罚只能视为一种不能己而用之的教育方法,教育孩子,还应以多鼓励、表彰为原则。惩罚不可以是单纯的体罚或责骂,这需要父母掌握控制我们的情绪,防止把惩罚孩子变成个人的发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