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月11日召开媒体发布会,解析新颁布的学前教育法。
婴幼儿园聘任员工需做背景查看和健康检查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新颁布的学前教育法提出将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作为了要紧内容,明确了从事学前教育职员的资质需要,规定婴幼儿园教师、园长、保育员、卫生保健职员等应当拥有规定的条件。
需要加大职员配备,拟定教职工配备标准,婴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当根据有关标准配足配齐教师和其他员工。
严格聘用管理,规定婴幼儿园聘任教师等员工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进行背景查看和健康检查;存在可能风险儿童身心安全、不适合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情形的,不能聘任。
强化待遇保障,规定婴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当保障教职工的薪资福利,需要将公办婴幼儿园教师薪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明确婴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职位聘任等方面享有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待遇。
加大培养培训,规定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拟定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规划,拓展各种形式的培训。
坚决纠正婴幼儿园“小学化”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将进一步提升保教水平,继续深入拓展清理整治,坚决纠正婴幼儿园“小学化”等不规范办园行为。
将加大婴幼儿园专业指导,引导婴幼儿园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支持婴幼儿主动探究学习,促进婴幼儿在游戏和日常健康快乐成长。
规范保教行为,研究拟定课程教学资源审定管理方法,规范监管在婴幼儿园推行用的课程教学资源。
强化保教水平评估,深入推进婴幼儿园督导评估,落实《婴幼儿园保育教育水平评估指南》,树立科学导向,引导婴幼儿园聚焦保教过程,加大自我评估,不断提升婴幼儿园保教水平。
加大父母科学婴幼儿教育指导,继续借助学前教育宣传月平台,发挥婴幼儿园宣传主阵地用途,面向父母拓展科学婴幼儿教育宣传,传播正确婴幼儿教育理念和常识,形成家园共育的好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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