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考试将在2008年4月7日至18日完成。成绩由平常成绩和体育测试一同构成,成绩仍分三个档次:31分以上为A等,19—30分为B等,18分以下分为C等。
平常体育成绩的测试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组织推行,体育测试由各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推行。(特别提醒:在外地就读,符合考试报名条件,需回汉参加中考的考生,应参加统一体育考试,其平常体育成绩由考生就读学校出具成绩证明,区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没成绩证明的考生,平常体育成绩计为零分。)
体育测试分为五类: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握力体重指数,立定跳远。
体育测试的评分标准,第一类和第二类测试项目的评分,根据武汉拟定的评分标准实行,3、4、五类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进行评分。
按需要,全市所有参加2008年升学(即考试报名普高、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统一体育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