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与媒体的座谈会上,中国银行个人金融总部业务总监何明呼吁,助学贷款不好的率一直偏高,而且状况在目前形势下更可能恶化,政府应该采取综合应付手段,一方面保证学生的利益,其次使助学贷款好事可以持续办好。他建议,学生还贷能否考虑在两年缓冲期上再适合延期,以减轻他们的重压,给学生更多的时间和空间。(中国年轻人报5月11日)
在金融危机之下,何明先生的建议,是有肯定积极意义的。一方面,依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贷款大学生从毕业之后两年开始归还贷款,归还贷款的期限为毕业之后6年。这一还款期限,不但远低于日本的20年期限(在日本公立学校毕业生一般11年内还清,私立院校毕业生一般15年内还清,受资助较多的学生则可在20年以内还清),也低于美国、韩国等国的10年和11年期限,也与国内大学毕业生的工作情况实质状况不符。依据调查,毕业生不按期归还贷款,80%以上是由于经济条件不允许,或没找到工作,或者工作收入太低没办法支付贷款本息,只有极少数学生是有诚信问题“故意”不归还。其次,在金融危机之下,毕业生就业困难程度加强,薪酬水平减少,考虑延长学生归还贷款期限,既是降低学生重压之举,又可以防止银行不好的贷款率攀升。
在笔者看来,国内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期限,至少应在现在基础上,再延长4年,以10年为基本期限。而这还只是一方面,从近期接连发生的多起高中毕业生弃考、陕西等区域初中辍学率回潮新闻看,为防止大学生就业难,演变为新的“念书无用论”,国内还有必要从高等教育本钱分担理论出发,打造新的大学毕业生归还贷款模式。
上大学交费规范的理论基础是高等教育本钱分担,作为非义务教育,受教育者同意高等教育,国家和受教育者是直同意益者,因此,根据“得益原则”,国家和受教育者应承担高等教育本钱,所以,受教育者需缴纳肯定的学费。非常显然,需要受教育者在上学时缴纳学费,是基于受教育者同意高等教育之后,有更好的回报这一“假说”,一般情况下,这种“假说”是成立的,依据西方教育经济学家上个世纪90年代的估算,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私人回报率为12.3%,中等收入国家则高达20%左右(所以在发达国家大学的学费收费标准,一般在高等教育本钱的10~20%之间),但,也有“假说”不成立的时候,即假如受教育者同意完高等教育之后,多年一直没找到工作,那样他就没从高等教育中受益,显然,他就不应该承担高等教育的本钱。
本钱,所以,受教育者需缴纳肯定的学费。非常显然,需要受教育者在上学时缴纳学费,是基于受教育者同意高等教育之后,有更好的回报这一“假说”,一般情况下,这种“假说”是成立的,依据西方教育经济学家上个世纪90年代的估算,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私人回报率为12.3%,中等收入国家则高达20%左右(所以在发达国家大学的学费收费标准,一般在高等教育本钱的10~20%之间),但,也有“假说”不成立的时候,即假如受教育者同意完高等教育之后,多年一直没找到工作,那样他就没从高等教育中受益,显然,他就不应该承担高等教育的本钱。 对于这样的情况,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有相应的手段,譬如,从布莱尔政府开始,英国的学生贷款规范不再需要学生签下按期定额还款的协议,改为通过税局以附加税的形式收回货款。其具体操作是,当毕业生的收入高过某一个最低还款水平后,税局的电脑会自动按规定标准扣减毕业生收入用以还款,直至欠款还清为止。这一规范不但免除去贫困学生贷款的后顾之忧,不必为毕业之后的还款而烦恼,而对于那些一直没找到工作(或者收入一直低于某个最低还款水平)的大学生来讲,则意味着他们将不会支付贷款。 从推行交费上学政策以来,国内高等教育,一直没非常不错地解决高等教育本钱核算、高等教育受教育者分担比率、国家助学贷款体系问题,高等教育本钱核算与高等教育受教育分担比率问题,致使国内学费水平偏高;国家助学贷款体系,包含哪个可以获得贷款、可以贷多款、贷款如何归还、哪个来进行贷款风险担保等问题,让高额学费、贷款重压成为不少受教育者求学的拦路虎。客观上说,国内大学生的就业期望常见比较高(现在已有下调),这与学费高有明显关系,高学费本身意味着对教育回报有高预期,要减少大学生的就业期望,就需要下调受教育者的本钱分摊比率;我对于这样的情况,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有相应的手段,譬如,从布莱尔政府开始,英国的学生贷款规范不再需要学生签下按期定额还款的协议,改为通过税局以附加税的形式收回货款。其具体操作是,当毕业生的收入高过某一个最低还款水平后,税局的电脑会自动按规定标准扣减毕业生收入用以还款,直至欠款还清为止。这一规范不但免除去贫困学生贷款的后顾之忧,不必为毕业之后的还款而烦恼,而对于那些一直没找到工作(或者收入一直低于某个最低还款水平)的大学生来讲,则意味着他们将不会支付贷款。
从推行交费上学政策以来,国内高等教育,一直没非常不错地解决高等教育本钱核算、高等教育受教育者分担比率、国家助学贷款体系问题,高等教育本钱核算与高等教育受教育分担比率问题,致使国内学费水平偏高;国家助学贷款体系,包含哪个可以获得贷款、可以贷多款、贷款如何归还、哪个来进行贷款风险担保等问题,让高额学费、贷款重压成为不少受教育者求学的拦路虎。客观上说,国内大学生的就业期望常见比较高(现在已有下调),这与学费高有明显关系,高学费本身意味着对教育回报有高预期,要减少大学生的就业期望,就需要下调受教育者的本钱分摊比率;国内大学生,特别是贫困大学生的就业重压大,也与学费与贷款归还方法有关,这迫使他们需要找一个“好工作”,才能在较短期中,“收回”教育投资。假如说,当同意高等教育的回报率还非常高时——拿到高等教育学历可以找到一个好工作——这种模式还可以运转,那样,当高等教育的回报率已经降低时,就需要从教育本钱、分担比率、贷款归还方法等着手,重新构思交费规范、贷款规范。
因此,从创造好的就业环境与教育环境出发,笔者建议,国内可学习和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国家助学贷款归还方法,依据毕业生薪资收入状况进行还款,对应这一规范,应打造政策性银行负责学生助学贷款,并由政府承担助学贷款担保;应打造更为健全的信用系统,可追踪毕业生的收入与税收状况。在这种模式之下,来自贫困家庭的受教育者的求学经济重压会大大降低,因就业困难而致使的“念书无用论”将难有土壤,政府也会更看重高等教育的水平与就业环境改变,以提升受教育者的回报率。